今日昆山发布,非苏州市户籍购买二套房受限。昆山市发布加强房地产市场管理实施意见,非苏州市户籍居民家庭申请购买第2套住房时,应提供自购房之日起前2年内在苏州市累计缴纳1年及以上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或社会保险(城镇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新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调整个人可贷公积金额度计算方式,统一按公积金账户余额倍数计算;对第二次使用公积金贷款的,首付款比例从不低于住房总价的20%调整为不低于住房总价的30%,贷款利率从执行首套房贷款利率调整为按首套房贷款利率上浮10%执行。
8月初,国务院批复《苏州市城市总体规划》,明确苏州要深化与上海市的协调发展。8月3日,吴江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了《苏州市吴江区“十三五”固定资产投资与重大项目建设规划》,明确了S3路线的建设。9月初,小伙伴们密切关注的轨交S3线又爆出新规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