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降至16%

昆山资讯发布 2019-05-10 10:0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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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今年5月1日起,全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统一由19%降至16%。记者从苏州市人社部门获悉,预计该项新政今年可为全市近30万户参保企业减轻养老保险缴费负担38.1亿元。 4月30日,江苏省政府办公厅出台《江苏省降低社会保险费率实施方案的通知》,明确我省降低社会

自今年5月1日起,全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统一由19%降至16%。记者从苏州市人社部门获悉,预计该项新政今年可为全市近30万户参保企业减轻养老保险缴费负担38.1亿元。

4月30日,江苏省政府办公厅出台《江苏省降低社会保险费率实施方案的通知》,明确我省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的具体方案。在省统一部署和要求下,我市已于今年5月1日起贯彻执行,确保政策及时落地生效。市人社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此次降低社会保险费率,主要体现在降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以及继续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率方面。

这项新政规定,今年5月1日起,全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统一由19%降至16%。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比例不变。目前,苏州市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参保人员共452万人,此次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由19%降至16%,共涉及全市近30万户参保企业,预计2019年可再减轻企业养老保险缴费负担38.1亿元。

中亿丰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属于建筑行业,共有2000多名员工,工伤保险风险行业分类为六类。该公司人事主管单轶峰告诉记者,今年1月至4月,一系列降费率的恵企政策,共为公司降低养老、医疗、生育、失业、工伤保险费成本共计238.99万元。5月1日起,苏州市区继续阶段性降低企业社会保险费率,预计今年5月至12月,公司将减少企业养老保险费支出441.2万元,医疗保险费支出147.08万元,生育保险费支出29.4万元,失业保险费73.54万元,工伤保险费80.88万元,共计772.1万元,切实减轻了企业负担。单轶峰表示,节省下来的这些费用,企业将用于员工技能培训和人才引进方面。

这项新政还规定,自今年5月1日起,继续执行用人单位和职工失业保险缴费比例总和阶段性降至1%的现行政策,执行期限至2020年4月30日,预计该政策今年可减轻全市企业失业保险缴费负担12亿元左右。同时,自今年5月1日起,延长阶段性降低工伤保险费率的期限至2020年4月30日,工伤保险基金累计结余可支付月数(截至2018年底)在18至23个月的统筹地区,可继续在规定费率基础上,下调20%;累计结余可支付月数在24个月以上(含24个月)的统筹地区,可继续在规定费率基础上,下调50%;下调费率期间,统筹地区工伤保险基金累计结余可支付月数下降到18个月以下的,可停止下调。预计该政策今年可减轻全市企业工伤保险缴费负担5.83亿元。

【来源:姑苏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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